商品描述:
实价售底板干净 ,流通迪化七年一两1枚,真假无忧,迪化银币惠卖价,包邮不议价。试评VF35!
此币上文字:汉语为迪化,回文(指维文)为乌鲁木齐。
迪化七年于1918年在迪化水磨沟银圆局(新疆机器局内)铸造。
民国时期,新疆主要以行用纸币为主,在省票区内(相对于喀什道属的喀什、和田两地喀票区)主要使用面值红钱四百文的省票主币,面值红钱四百文值银一两。民国初期,杨增新主政新疆后,省票由于发行量按一定的比例,因此行用兑换方便,信用较好,作为兑换性质的省票与金银币及铜元、红钱相与流通。民国七年(1918年),杨增新在省城迪化城外的水磨沟银圆局铸造了面值“一两”的银币,投放市场流通。银币仍然采用天罡制,实行两、钱、分,以“湘平”作为衡量单位。
迪化银圆局民国七年“壹两”银币,重35.1克,直径39.7毫米,厚约3毫米。银币正面中央有一圆形珠圈,珠圈内铸有汉文竖直书“壹两”二字,左右铸有维吾尔文“Kumush Yarchin”,汉译为“银钱”,珠圈外上首逆时针铸有汉文纪地名“迪化银圆局造”六字,下首逆时针铸有汉文“中华民国七年”六字纪年,左、右两侧各以一朵五瓣花饰间隔。背面中部亦铸有一圆形珠圈,珠圈内铸有维吾尔文,自上而下读作“Bir Sar,Urumuchi”,汉译为“一两,乌鲁木齐”。
民国七年版的“壹两”银币,其不同处主要在银币背面的花饰上。民国七年“壹两”,背面的双枝带叶麦穗为小叶,两枝交叉处以丝带束结,上首两叶间隔处铸有一大朵五瓣花饰
迪化这一名称从1763年-1954年共使用191年。